廖正远律师接受重庆日报采访评析再现重庆楼市的“售后返租”风险。廖正远提醒市民谨慎投资,天上不会掉馅饼,售后返租多陷阱,无论是“售后返租”还是“售后包租”,因为返租承诺无法兑现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很多。
2013年8月1日,《重庆日报》地产版块刊载了《“售后返租”再现重庆楼市——市国土房管局:如系违规操作坚决查处 律师:容易引纠纷,投资需谨慎》的文章称:我市多个楼盘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售后返租”,其中涉及写字楼康田国际企业港、旅游地产芳草地雪岭仙山等楼盘。重庆日报调查发现,上述楼盘在销售中明确承诺“售后返租”,具体额度为每年返还总房款7%,置业顾问强调“可以把返租细节写进合同中”。
对此,廖正远律师分析了售后返租带来的投资隐患,从售后返租的相关规定给投资者提出了一些安全置业建议。廖正远认为:
天上不会掉馅饼,售后返租多陷阱。这是我执业多年来的实务总结。实践中,无论是“售后返租”还是“售后包租”,因为返租或包租承诺无法兑现而产生纠纷的案例相当多。此外“售后返租”还存在因其违规及规划设计测绘等技术原因而无法办理产权证,以及返租期满后的不能持续经营等投资风险。加之目前,没有任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售后包租的运作方式加以规定,而仅有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中存在相应规范,这也给投资者的维权行为带来不利,相应商业风险及法律风险被转嫁到投资者身上。因此,投资者应当十分谨慎。
正是为了减少纠纷和降低商业风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令禁止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返租等行为。包括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等许多地方相关职能部门都有同样的规定。因为售后返租、包租销售行为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或者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这也涉嫌非法集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必须防范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避免上当受骗,血本无归。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如今,原由开发商包办的售后返租已经发展成由开发商控股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单独与购房者签订售后返租或包租合同来规避相关规定,投资者应当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如果您已经以售后返租、包租等方式购房,一旦发现开发商蓄意诈骗、非法集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开发商不能按合同约定兑现回购或支付返租租金承诺时,要及时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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