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远律师代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11年3月17日下午,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站廖正远律师代理的原告刘某和欧某起诉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案。该案被告为重庆一家知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两原告所工作的项目却系第三人承包经营。因此,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的律师一二再的伪造证据,试图将两原告伪造成系从案外人公司借调而来。但其举示的《借调协议》明确将两原告借调到被告处工作之时,两原告尚在其他单位工作(此由被告举示的两原告应聘时填写的《面试表》和《应聘申请书》佐证,被主审法官一眼识破。   主审法官极力组织双方调解,若在一周之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将很快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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