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本站重庆律师廖正远接受当事人委托,到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廖正远律师代理该案原告向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追收欠款。由于在上海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凡被告中有当事人为自然人者,均需要相应的户籍住所等身份登记信息,廖正远律师便前往位于黄浦区的上海市公安局居民身份信息查询中心,查询了作为被告律师之户籍、住所地等身份信息,非常便捷。
【廖正远律师感受】廖正远律师最近接受昆明一家望远镜公司的委托,向合川人民法院起诉几位自然人借款人追收欠款,由于几位被告在向原告在借款时,双方关系较好,昆明公司的负责人也就没有要求复印借款人身份证备份。随知,合川区人民法院立案亦要求自然人被告的身份信息,廖正远律师为了立案之需而查询几位被告的身份信息,咨询了重庆市公安局、合川区公安分局,答复均为一致:除了法院执行公务,公民身份信息均不接受律师等人员查询。
两相比较,确实发现,重庆司法与东部沿海尚有较大差距。
【廖正远律师提醒】为了避免起诉时能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均要求立案时有对方的明确的身份信息,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商贸往来的朋友在签订合同或出具欠条、借条时,一定要求对方复印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廖正远律师到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办案,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