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谈打官司如何收集证据:申请签发协助调查函

  大凡打过官司的朋友都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但我们又常常面对证据而不得,掌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机关单位总是能轻易地找到数个理由不协助您调查取证,那么打官司如何收集证据呢?机关单位不配合怎么办呢?重庆律师廖正远向您支招,打官司如何收集证据——申请承办法院签发一份协助调查函。
  重庆律师廖正远在代理某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中,成功运用该方法,轻易取得证据。
  廖正远律师代理的申请人某建设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市仲裁委员会(2008)渝裁(经)字第(**)号调解书,贵院以(2009)渝五中法仲执字第###号受理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支付了45万元,尚余本金75863356.50元及违约金850,000元未支付。
  2009年9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院作出(2009)渝五中法仲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由申请人施工建设的被执行人开发之房产其中第1栋28套房产。但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续查封期间,发现该28套房屋已被其他先行查封的法院执行。
  在此情况下,本申请人申请执行查封该小区(申请人承建,被执行开发)中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房屋。但被调查取证单位重庆某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不接受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查询前述房屋已查封情况及现行房号信息,致使申请人无法向人民法院提供具体的房产信息而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查封措施,因此请求法院签发协助调查函,由申请人(代理人)向协助调查取证单位核实被执行人开发房屋的已查封情况及房号情况。
最后,成功办理,有关单位相当配合。
  重庆律师谈打官司如何收集证据:申请签发协助调查函,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