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中,经常运用,甚至于作为一种拖延时间的诉讼技巧为广大律师朋友灵活运用,下边刊载一份本部律师拟交的管辖权异议书,供正被诉讼纠缠的广大朋友参考,或许能为您所用.详见如下管辖权异议书范例:
管辖权异议书
异议人(被告):重庆新兴光学有限公司、周某(两异议人的其他情况详见原告诉状);
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被告(异议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异议人于本月15日收到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09)襄新民初字第28XX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含《民事起诉状》、《传票》)。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被告"新兴公司"与原告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因此不存在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问题。
原告、被告"新兴公司"之间未订立加工承揽合同。被告周某不是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他与原告之间亦无加工承揽合同。被告"新兴公司"并未向原告提供图纸和样品等技术资料。原告开具的售货发票证明原告与被告"新兴公司"之间系原材料买卖关系。因双方间没有书面合同,故不发生约定原告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的问题。
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本案应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即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特此异议!
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重庆新兴光学有限公司
周某
2010年1月17日
管辖权异议书范本供参考,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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