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法院在东山中学操场举行“涉枪涉爆专项审判活动”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位于云阳县双江镇碧榕路环保局3楼,隶属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3月13日,云阳人民法院“涉枪涉爆专项审判活动”在该县江口镇东山中学操场举行,先后对10案11名因涉嫌构成私藏枪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东山中学2000余名学生、附近1500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云阳农村边远山区由于封闭落后,村民私自、私持火药枪的现象突出,其主要用于打猎、防盗、驱邪等;加之最近几年煤矿资源紧俏,开采量大增,受利益驱使形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暗流。
云阳法院从今年开始,适时把“审判台”搬到民众中去,本着“犯罪分子得惩处,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原则精神,精心组织到案发地审理。本次是到农村开展集中巡回审理的“第一站”,依法对江口、农坝、鱼泉、沙市等乡镇的朱光合、潘存军、罗谋证等11名涉枪涉爆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处理。(来源:ChinaFotoPress)
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非法涉枪涉爆疑犯,作者重庆刑辩律师。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