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参加一审刑事案件诉讼享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举证、质证的权利、最后陈述权、请求抗诉权、上诉权等权利。当事人参加一审刑事案件诉讼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陈述、如实举证、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一审刑事案件诉讼当事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一审刑事案件诉讼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参加一审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作者廖正远律师。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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