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怎样认定重婚罪

  近来,接到许多网友关于怎样认定重婚罪、如何收集配偶重婚罪证据的法律咨询。其中大多数朋友想知道有哪些证据能证明配偶触犯重婚罪?如何收集配偶重婚罪的证据等。这里,重庆律师廖正远总结了重婚罪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关于如何收集重婚罪证据和朋友们分享一下律师执业经验。
  首先,要知道如何收集重婚罪证据材料,先明白何为重婚罪?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然,构成重婚罪犯罪主体,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与之结婚的人。
  其次,要收集证据证明配偶重婚,必须了解哪些情形属于重婚罪行为,我们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达到证明对方有这些行为的目的。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重婚罪行为有哪些主要类型,怎样认定重婚罪呢?廖正远律师为大家总结如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重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从前述分析可知,要证明对方有重婚罪行为,就必须收集对方有前述重婚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既有证人证言、书证、电子证据(录音录像)等。
  【廖正远律师建议:与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重婚,不如举证对方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事实上,如果配偶确有前述行为,即便能追究对方重婚的刑事责任,但于已也似乎没有多大实益。所以,我建议受害方收集这些证据后,多与配偶沟通,尽可能挽救婚姻。在感情确已破裂时,根据这些证据提出离婚,以争取分配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益。重婚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怎样认定重婚罪
延伸:重婚罪与婚外情
  现实生活中,常有朋友将重婚罪与婚外情相混淆。所谓婚外情,在民间也有说通奸或同居。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发生的婚外性行为,是应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同居行为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旧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新的定义,已不存在非法同居。同居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的与他入同居形成的两性关系。若没有以夫妻名义与第三人公开进行,则属于一般姘居行为,不属于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其中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怎样认定重婚罪,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