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委托书公证

       重庆市各公证处均能办理委托书公证,您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提供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自然人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 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2 、委托书;
  3 、与委托事项相关性的权利证明;
  4 、办理委托公证 , 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

【廖正远律师提醒】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
  1、委托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并亲自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2、委托书或委托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政策。
  3、委托书仅能作为委托人向受托人授权的书面凭证,用于其他目的(如代替房屋买卖、抵押登记等)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4、委托人取消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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