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重庆市各公证处均能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您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应提供证明材料:
  1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 法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 ;
  2 、房屋买卖合同;
  3 、房屋所有权证明;
  4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公证书;
  5 、卖方是夫妻的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6 、房屋所有人出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 , 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有效书面意见;
  7 、出卖已出租的房屋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限的 , 应提交有效书面意见;
  8 、凡出售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补贴的私有房屋 , 应提交经房管机关或原补贴单位批准证明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作者廖正远律师。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