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公证处均能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您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应提供证明材料:
1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 法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 ;
2 、房屋买卖合同;
3 、房屋所有权证明;
4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公证书;
5 、卖方是夫妻的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6 、房屋所有人出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 , 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有效书面意见;
7 、出卖已出租的房屋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限的 , 应提交有效书面意见;
8 、凡出售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补贴的私有房屋 , 应提交经房管机关或原补贴单位批准证明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作者廖正远律师。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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