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掌握营业税计税依据必须了解这七项基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我们掌握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必须了解如下七项相关具体规定。
  一、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税款中减除。
  二、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才可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三、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四、单位和个人因核算办法改变而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五、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六、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有权依据如下三项原则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的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核实。
  七、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批准后,可偌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按下列公司计算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只有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中,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可以抵减进项税款。
  纳税人掌握营业税计税依据必须了解这七项基本规定,作者重庆税务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