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重庆劳动者如何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重庆律师廖正远根据所代理的职业病案例,将经过职业病诊断、鉴定后的重庆职业病患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操作流程总结如下:
一、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申请职业病鉴定
申请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详见重庆法律服务网相关文章:
重庆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
三、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二)用人单位不申请时由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三)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四)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受理
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五)职业病工伤认定决定书及送达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六)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职业病患者申请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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