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动仲裁须知: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及参加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是我们许多职工非常关心、但又知之甚少的法律知识。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就重庆劳动仲裁相关事宜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引导重庆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及规范重庆市内劳动仲裁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这里,重庆法律服务网摘其重点,就与广大职工最为关心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及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一、重庆地区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是与本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
  除仲裁申请书之外,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仲裁申请书中载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或者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仲裁申请书中载明其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内容。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谈劳动仲裁申请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须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申请人及劳动仲裁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程序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提出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变更工作岗位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当事人提供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四)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四、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定。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三类劳动争议案件:(一)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者相当于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二)用人单位与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及港澳台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前述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劳动仲裁须知: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及注意事项,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