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的适用条件及效力

  如何解除合同呢?合同的解除和合同的撤销均是合同消灭的一种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合同的解除是在合同的合法有效成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解除或一方当事人行使约定的合同解除权为合意解除.若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规定称为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合同履行期限避届满之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其他法定情形.这些属于法法定一般解除条件.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还专门规定了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即了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用物,致使租赁物受损失的,出租人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准允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工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解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可见,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的区别有这些方面: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撤销合同的范围包括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和当事人意思表示或民事行为有瑕疵的情况,而解除权仅限于合同有效成立提前消灭的情形.   其次是发生原因不同,撤销合同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合同解除的原因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第三是效力各异,撤销均有溯及力,自始无效;解除合同却常无溯及力-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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