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盛大旗下知名视频网站酷6网身陷裁员风波不能自拨.竟然被曝出裁员被北京劳动部门确认违法,要求限期整改,不得不令我辈法律工作者汗颜,自觉惭愧之至.企业的任何发展都离不开律师的帮助.
事实上,对于企业裁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29条和劳动合同法第41条,两条法律规定了企业裁员的条件和程序.解读该两条关于企业裁员的规定,可以说是对企业裁员的条件限制极低,而且规定之企业裁员程序操作非常简单.那么,违法裁员的事为何会发生在财大气粗的盛大酷6网身上呢?
作为一名重庆律师,基于执行经验积累的考虑,一直关注着酷6裁员,历经酷6网裁员风波始末,对于整个事件中律师的缺位非常震惊,也是非常地痛心.
在这次违法裁员中,律师的声音在哪里呢?有没有律师的参与? 我们律师在酷6网裁员中都做了些什么?面对这些振聋发聩的问题,无不是在拷问我们律师良知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反思中国律师法律服务市场面临的困境?
个人认为,企业家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裁员违法.但看到企业员工能依法违权却稍感欣慰.然而,从新闻报道得知酷6网将自查并改进但不改变裁员计划的消息,却又让我为被裁员工捏了把汗,希望能尽早看到有律师声音出现在酷6裁员风波中,为大家普法.
附:劳动法律关于企业裁员相关规定摘录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节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重庆律师:酷6裁员风波中为何没有律师的声音,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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