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等约定条款设计与注意事项

  科学而合理地设计劳动合同,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重庆法律服务网廖正远律师根据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律师实务,将自己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一些经验进行了总结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而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下面,笔者将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违约金等约定条款的设计与注意事项谈一下个人看法。
  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据此,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主要有:试用期条款、服务期条款、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条款、合同文字条款、合同变更、解除、续订条款、合同生效条款等。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与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明确规定:(1)试用期与合同期挂钩。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视为用人单位放弃对被录用人员试用的权利。(4)试用期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违法试用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延长试用期间。即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据此,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有严格限制,不得违反上述要求。
  三、《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设计与注意事项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不是同一概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个培训协议。当然,如果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对某位员工进行培训的,既可以单独签订一个培训协议,也可以重新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增加服务期条款。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时,应特别注意《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注意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设计的注意事项。
  1、设定服务期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服务期的条件包括:(1)培训费用必须是专项的;(2)培训的性质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可见,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员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进行的岗位培训所产生培训费用,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让劳动者承担。
  2、服务期限的长短,应根据企业对员工培训时间长短、费用多寡来确定,两者应公平合理。
  3、违约金数额约定,既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约定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培训费用,但未约定服务期者,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5年的服务期限等分培训费用。
  4、培训协议对服务期条款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条款不一致者,应作出明确约定冲突处置方法,以免产生纠纷。
  四、劳动合同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参见◇劳动合同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五、劳动合同关于违约金条款设计的注意事项
  参见◇劳动合同关于违约金条款设计的注意事项
  六、劳动合同中关于补充保险条款设计
  许多外资企业,特别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跨国公司非常重视补充保险条款。所谓补充保险,主要是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1、补充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实际由三个层次组成。其一为基本养老保险,其二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其三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国外称之企业年金计划。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其保险费既可以单位单独承担,也可以约定由企业与劳动者按比例分摊。
  2、补充医疗保险。由于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对超过基本医疗保证险的部分,可以其他医疗保险补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行业组织按照保险的原则筹集保险基金,自行管理的自保形式;另一种是由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来管理的投保形式。
  如何设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均需要根据企业所在地地方政策执行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合同文字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随着外资企业的入驻,许多企业既有中文劳动合同,又有外文劳动合同。如何确定两者相冲突时的处理呢?劳动合同双方应予以充分重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两种文本规定的条款不一致时,会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劳动合同生效条款设计及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款,主要约定劳动合同从何起生效的问题。劳动合同双方既可约定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又可约定经劳动者签字后由用人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等等。
  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等约定条款设计与注意事项,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