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呢?设立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新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落实公司法第6条规定,公司法第23条和公司法第77条分别规定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设立有限公司的条件为: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不超过50个的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该条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法第23条要求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法第8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承包名称就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关于公司的组织机构即公司机关,包括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与经理。
  (5)有公司住所。公司法第10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2条均将公司的住所界定为公司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不同于公司的经营场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申请公司设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住所证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将公司住所证明定义为“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实践中,公司住所证明文件既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明,也包括房屋使用权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等。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又是什么呢?根据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比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之股东要求,则无股东住所地之限制。
  (2)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要求应无区别。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