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条件与要求

  公司设立的条件,或者称为公司设立的要件.公司的设立条件因公司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公司法》第23、77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了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股东或者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传统公司法认为公司是社团法人,因而要求公司股东必须是复数。现在,我国公司法就已经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没有设置最低人数限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法律则设置了最高人数限额。《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涉及向公众发行股份,所以不可能对公司股东人数设置最高限制。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额不仅规定了最低人数限制,而且规定了最高人数限额,同时还对发起人住所提出了要求。《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东出资或者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为了启动和维持公司运营,保障债权人我国公司法保留法定资本制,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大为降低,而且可以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三、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法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的要求却有所不同。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的话,公众认股人是无法亲自签署公司章程,但如果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须由发起人制定,经创立大会通过。后来加入的股东视为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是公司在其营业活动中使用的名称,它是公司在为法律行为时以表彰自己的名称——公司在其营业过程中需要用名称来区别他人。公司法第8条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具有独特性。
  任何公司都必须建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公司的必设机构,且其建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但同时规定,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而只需要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或者1至2名监事。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当然,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必须有住所,但2005年的公司法已经废除了旧公司法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要求。
  设立公司的条件与要求,作者重庆公司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