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投资 恋爱中的经济往来多附条件恋爱关系解除适用不当得利

  恋人之间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赠与,当一方送给另一方钱物的时候,前提条件是双方系恋人关系,赠与以将来能缔结婚姻为目的,如果恋爱关系解体,缔结婚姻的目的则无法实现,也即赠与所附的条件已经不能成就,所以受赠与方应当返还赠与财产。
  恋爱中的赠与目的性是非常明显的,前期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后期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恋爱的赠与是目的性赠与。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尚不存在如同婚姻关系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所以类似婚姻中的“忠诚义务”等无从谈起,从法律上来说,恋爱关系解体是无所谓谁存在过错的。但是,尽管不能因为受赠方拒绝进一步交往就认定其存在过错,却可以将其作为认定赠与方达不到“目的”的原因。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目的赠与,对于目的赠与只能适用一般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规定。
  那么,如果一个男孩喜欢上一个女孩,为了讨得女孩的欢心,经常请女孩吃饭并且送花、送小礼物,而最后女孩拒绝了男孩的恋爱请求,这个男孩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呢?重庆律师廖正远认为,没有。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当然,对于大额一些的经济往来,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索回的。
  婚姻投资 恋爱中的经济往来多附条件恋爱关系解除适用不当得利赠与方有权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