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避免纠纷产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融危机来临,二手房交易量的不断增长,各种原因造成的房地产纠纷也不断地增加。如何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避免纠纷产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纠纷,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呢?
  1、选好选准二手房,避免悔约纠纷
  2、签约主体要合格,共有房产要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出卖方应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共有的房产,合同上不仅要将共有人均列为出卖方,而且要共有人亲自签名。如果共有人委托其他人办理,则应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防止合同因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而无效。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虽然房产证上只列了夫或妻一方的名字,但在出卖时一般也应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谨慎处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对于出卖时已处于租赁状况的房产,由于法律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签约时出卖人一方应书面征得承租人放弃优先的书面同意。否则,有可能因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合同无效。
  4、认真审视条文内容。
  二手房转让合同一般为中介公司的格式合同,尽管每家公司的条文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注重于保护中介公司利益。因此,对合同条文一定要认真审查,不懂的条文内容要提出来,意思隐晦、表述不清的要另附条文作出相应解释。合同的每一项内容“由何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履行、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均要有清楚的表述。违约责任可分为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出现一般性违约的情况下,双方合同尚可以继续履行。而当另一方根本性违约时,合同的另一方可主张解除合同、没收定金或双倍赔偿定金。何为一般性违约和根本性违约最好能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5、区分“定金”与“订金”,确保购房定金的安全
  法律上,“定金”具有定约性质和担保作用,其与“订金”和“预付款”具有不同的性质。如果没有合同明确约定,“订金”或“预付款”则不具有双倍返还功能。而“定金”却不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最好由中介公司代收并托管,应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1.当交易完成后或在出卖方向中介公司交付房地产证原则等相关办证资料时,中介公司才能将定金向出卖方交付。2.中介公司违约交付导致定金损失的,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3.当出卖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或合同不能履行时,中介公司应无条件及时返还定金。防止出卖人收取定金后“一房二卖”。
  6、处理好购房细节
  (1)明确房价款总额和付款方式。
  (2)明确履行的先后顺序。
  (3)交房方式和日期。
  (4)明确中介公司的责任。
  7、防止中介公司吃差价
  如何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避免纠纷产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王艳。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