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需要与旅行社打交道,和旅行保险打交道。而旅行保险最多的是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行意外伤害保险。那么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与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区别在哪里呢?
重庆律师廖正远代理的一则旅行保险纠纷案件中,就连保险公司的办案人中也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与旅行社责任保险混淆了,误把旅行社当作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
而在实践中,也有旅行社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含糊其辞,以“缴纳的旅游费包括保险费”误导旅游者,使旅游者以为旅行社已代为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旅行社辩解其所说的保险费是指旅行社责任保险,给旅游者带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因此,旅游者也应知晓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在出游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佳险种和投保方式。
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以自己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险。一旦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公司代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使旅行社的责任风险转嫁。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险的一种,是旅行者以自己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并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依据与旅游者签订的保险合同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因此,旅游者在发生旅行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旅游者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发生旅行意外后,旅行社不包揽一切,它只承担自己根据相关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对于旅客因自身疾病、个人过错及其自由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一般约定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只是对旅行社应承担责任进行赔偿,且受到保险合同责任限额的限制。
【重庆律师廖正远总结旅行社责任险和旅行(旅游)意外险的区别】
⑴.业务性质不同:前者为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业务范畴;后者为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业务范畴。
⑵.法律性质不同:前者为法定保险和强制保险;后者为商业自愿保险。
⑶.保障对象不同:前者保障的是旅行社对旅游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障对象是旅行社;后者保障的是旅游者本人的人身伤亡,保障对象是旅游者。
⑷.保险当事人不同:前者保险合同当事人一般为旅行社即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投保人一般也是旅行社;后者保险合同当事人则为旅游者即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和保险公司,投保人可以是旅行社,也可以是旅游者。
⑸.赔偿方式不同:前者实行财产损失补偿原则,即以旅行社对旅游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限进行保险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旅行社责任险限额;后者实行限额给付,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直接按照保险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重庆律师廖正远总结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与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区别,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