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2年度至2013年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数据,是2011年度的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重庆市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这些数据也是计算2012年度至2013年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依据。因此,重庆市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和重庆市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近期网络热搜词。
  鉴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暂未发文公布各交巡警支(大)队处理自2012年5月1日零时至2013年4月30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且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办公室公布的重庆市2012/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之其数据均来源于重庆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因此,重庆法律服务网廖正远律师现将2012年度至2013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涉及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等各项数据刊载如下,供朋友们计算重庆市2012-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   一、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9.70元
  2012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80.41元   二、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74.49元
  2012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4502.06元  【重庆律师廖正远特别提醒】以上数据摘自2012年度3月15日由重庆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1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统计年鉴2012》暂未出版,但其公布的数据也来源于《2011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不会作大的调整和改变,更不会有太大出入。
  根据重庆市2012年统计公报,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249.70元,增长15.5%。2012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74.49元,比上年增长12.3%。2012年度重庆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80.41元,比上年增长22.8%。2012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02.06元,比上年增长24.2%。因此,2012年度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2012年度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均较重庆市2011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重庆市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提高了10%以上。
  附:重庆市统计局官方网站重庆统计信息网:《2011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网址:http://www.cqtj.gov.cn/html/tjsj/tjgb/12/03/5880.html。 
  2012年至2013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