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费停车不负责等条款无效

  市工商局启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在3·15期间将对类似上述显失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清理。“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免费停车,车损自负”……这样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条款将被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主要集中在商场超市、洗衣、美容美发、影楼等4大行业。”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唐川表示,显失公平和不合理的霸王合同格式条款最容易出现在这4个行业,同时也是市民日常生活中容易遇上的,在这次清理中,工商部门将进行集中清理,还市民公正消费的权利。   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表示,消费者在参加商场促销活动时,时常会在促销公告上发现,“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或是“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内容。市民购买商品后,如有质量问题,商场就会以“本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退换。   “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属于这次清理范围。”王元楷称,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全市工商部门将对告示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检查,对显失公平和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清理,督促改正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点评,在3·15活动期间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民如遇上类似的格式条款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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