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

  重庆商标律师谈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
  在相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行为,是常见商标侵权形式。在这些商标侵权中,如何认定商标近似成了司法实践中争议的焦点。重庆律师廖正远现就如何认定图形商标近似及如何认定组合商标近似的常见情形归纳如下:  
  一、如何认定图形商标近似,即常见图形商标构成近似的情形。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如何认定组合商标近似,即常见组合商标构成近似的情形。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构成近似的常见情形,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