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如何计算呢? 很多网友遭受了交通事故,常常用打电话来咨询这个问题。在这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根据不同地域而不相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因此,我们在计算住院伙食费时,要注意:
1、计算的标准为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2、计算的期间为住院期间。
重庆市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多少呢?
重庆市财政局渝财行[2007]10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专门规定了“住院伙食费”: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不得报销早餐补助,中晚餐按误一餐报一餐的补助方式,其标准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辖区主城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40元。
工作人员到重庆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重庆市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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