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站长有专业律师代理域名争议纠纷的投诉和答辩法律服务

  重庆站长有专业律师代理域名争议纠纷的投诉和答辩法律服务。近来,随着企业对自身域名品牌的保护意识加强,许多重庆站长朋友都担心自己注册的域名涉及侵权,或与其他企业的名称权冲突,或是与注册商标的字母相同或相似等等。
  一、重庆律师为域名争议的投诉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重庆IT律师站长法律顾问廖正远律师根据自身多年来对网络法律的研究,向重庆站长朋友们提供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行投诉,包括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代写投诉书、收集证明投诉成立的证据,如被投诉的域名和通用网址持有人有下列下列条件:包括(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的行为:有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被投诉人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被投诉人其他恶意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近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作了修订,已经严格限制对域名持有人恶意注册域名、恶意使用域名的认定。这也就等于给广大站长朋友域名持有人放出了一个信号,以后收到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等投诉材料时,不能灰心丧气,应积极应对,特别是咨询或委托熟悉网络法律法规的IT律师,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二、重庆律师为域名争议的被投诉人即域名持有人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廖正远律师也代理域名或通用网址持有人积极应对投诉人的投诉,参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审理程序。作为域名持有人,不能在接对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或专家组提交的任何文件投诉材料后,这个过程,包括为被投诉人仔细研究投诉人的投诉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拟定答辩意见书,根据需要和可能收集和指导被投诉人即域名持有人通用网址持有人收集组织证明被投诉人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据,并不成立恶意注意问题,这些证据包括:
  (1)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2)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3)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重庆站长有专业律师代理域名争议纠纷的投诉和答辩法律服务,作者重庆站长法律顾问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